AI生成技术撼动艺术界 “魔法头像”让人欢喜让人忧******
【科技创新世界潮】
2022年似乎是人工智能(AI)突破性的一年,许多创新的AI产品投入市场。其中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是照片编辑应用程序Lensa,它能让用户创建类似动漫的数字肖像,该功能被称为“魔法头像”。近一段时间以来,Lensa凭借这些受欢迎的头像已跻身全球应用程序商店榜首,不仅如此,它在艺术界同样也成为了热门话题。
是什么让Lensa脱颖而出
这款于2018年发布的应用程序提供了一系列照片润色功能,例如,可通过使用滤镜和消除“瑕疵”来使自拍看起来更漂亮。最新版本的应用程序更新了“魔法头像”新功能。
用户通过手机上传10—20张脸部照片并支付一定费用,就能“委托”Lensa制作多达200张风格各异的AI肖像。
美国创业公司Stability AI今年8月开源了一个名为“稳定扩散”(Stable Diffusion)的AI模型,它可根据用户给定的文本生成对应的图像。根据美国在线科技杂志《How-to-Geek》的一份报告,它能让人们模仿不同的艺术风格,包括漫画、科幻、波普艺术和传统肖像画。而Lensa的这些肖像正是使用“稳定扩散”生成的。
澳大利亚《对话》杂志刊文称,如果“稳定扩散”是一个文本到图像的系统,那么Lensa似乎很不同,因为它接受的是图像,而非文字。这是因为Lensa最大的创新之一是简化了文本倒置的过程。
Lensa采用用户提供的照片,并将其注入“稳定扩散”的现有知识库,教系统如何“捕捉”用户的特征,以对其进行风格化处理。
使用者担忧隐私泄露
虽然“魔法头像”是一个有趣且令人印象深刻的功能,但它引发了人们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担忧。人们担心该程序可能会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将自拍作为AI模型的输入来创建个人的面部肖像。
此外,一些人质疑这款应用的价格,它要求最低支付6美元,或每年支付53.99美元才能使用个人照片创建AI图像。还有人担心,用户实际上是在花钱训练面部识别AI,并放弃了私人数据。
此外,该应用程序的创建者普里斯玛实验室此前曾因意外生成裸露的色情图片而陷入舆论旋涡,尽管该应用程序的政策是“禁止裸体”和“仅限成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表示,只有在AI被故意引导创建此类内容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行为,这违反了应用程序的使用条款。然而,正如美国科技类博客TechCrunch的报告中所述,一些人表达了对该应用程序被滥用的可能性以及它可能对用户的自我形象和身体形象产生影响的担忧。
除了存在非主动意愿生成色情内容的风险外,还有人担心AI可能被用来制造政治错误信息和扰乱教育。总体而言,Lensa AI应用提醒人们,AI技术仍处于实验阶段,如果监管不当,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艺术家担心版权问题
Lensa AI应用程序及其“魔法头像”功能的流行,还引发了艺术家们的担忧,他们担心AI图像生成器的大范围使用会让他们丢掉饭碗。
根据美国媒体Futurism的报告,这种机器学习模型是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对图像进行训练的,个人或艺术家无法选择退出数据集。
然而,《对话》杂志文章表示,Lensa生成的图像借用了其他艺术家作品的创意,但不包含他们作品的任何实际片段。澳大利亚艺术法律中心明确指出,虽然单个艺术品受版权保护,但其背后的风格元素和理念却难以纳入保护范围。
西班牙漫画家兼插画家迪亚兹表示,AI只是将现有的东西进行非常空洞的混合。“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背后没有任何意识。我真的希望人们能够理解我们(艺术家)在创作某些东西时所做的事情……希望人们会期待人类艺术。”
迪亚兹说:“我不反对人工智能,如果它是我们可以使用的工具,并且人们学会重视我们在工作中投入的东西,我认为它会很好。”
艺术的未来何去何从
《对话》杂志文章认为,虽然AI艺术模型在过去5年里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它仍需要面对很多挑战。虽然它们作品中的文字是可识别的,但往往是无意识的。
还有一个明显的制约因素,那就是这些模式只能产生数字艺术。AI不能像人类那样用油彩或粉笔工作。就像黑胶唱片卷土重来一样,技术最初可能会创造出一种新的形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似乎总是会回到最高质量的原始形式。
最终,正如之前研究发现的那样,目前形式的AI模型更有可能成为艺术家的新工具,而不是创造性人类作品的数字替代品。例如,以AI生成的一系列图像作为起点,然后由人类艺术家进行选择和改进。这结合了AI艺术模型的优势(快速迭代和创建图像)和人类艺术家的优势(对艺术品的愿景,并克服了AI模型的问题)。这在需要特定输出的委托艺术的情况下尤为如此。
此外,还需要思考的是,选择不使用AI的艺术家可能无法跟上受AI加持的艺术家的脚步,而被时代抛弃。(科技日报 实习记者张佳欣)
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