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台湾创艺生活节在深圳举行“台味”十足******
中新社深圳1月8日电 题:第六届台湾创艺生活节在深圳举行“台味”十足
作者 朱族英
来自台湾阿里山的云雾高山茶、精心雕刻裁剪的金狗毛蕨纸质扩香纸、产自台湾的桧木筷子礼盒、遵循古法制墨工艺的台湾手工松烟墨条……1月6日至8日,第六届台湾创艺生活节在深圳举行。现场,近30家企业携带特色好物及文创新品亮相。
深圳市光明区台商协会秘书长张家豪在展位上向市民介绍金门高粱酒。“金门高粱酒在大陆也小有名气,这次现场展出不同包装的金门高粱酒,代表不同年份,各具收藏价值,希望让大家能够更加了解台湾的酒文化。”张家豪说。
“犀牛小强”创始人林莛埸在展位上介绍文创IP“犀牛小强”背后的故事。林莛埸说:“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创艺生活节,‘犀牛小强’是自主设计的文创IP,它的犀牛角是破碎的,身上也有疤痕存在。想以此比喻创业者即使比较艰辛,会遇到很多困难,但依旧负重前行,不言弃。”
能跟大陆的朋友分享更多文创IP和创业经验,是林莛埸参加创艺生活节的动力。他表示,对在大陆创业的台湾青年而言,创艺生活节不仅提供了分享文创好物的平台,也能够分享两岸文化,增加更多互动和交流。
提到台湾美食点心,太阳饼、凤梨酥的身影必不可少。“欢迎了解台湾百年老字号陈允宝泉的太阳饼、凤梨酥。”在陈允宝泉的展位上,展位负责人高志明向路过的观众介绍这款点心的百年传承之路。高志明表示,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此次生活节带来台中特色太阳饼,能够让大家在春节前补货多一个选择,同时希望更多人了解到台湾不同地方的特色美食。
作为创艺生活节的常客,台北市工业设计发展协会常务理事吴昊洵称,每年参加创艺生活节,都会由协会的设计师带来不同的台湾文创产品。今年则带来了桧木筷子礼盒、金狗毛蕨纸质扩香纸、带有美好祝愿的金属书签等。
吴昊洵说:“年轻人需要互相了解两岸的发展趋势,此前,我们都会带许多年轻的台湾设计师到大陆,跟大陆的年轻设计师们交流,擦出火花,带来更多原创性的文创产品、工业设计作品等。”
据悉,该活动以艺术、文化、展览、音乐、运动等元素搭建起深台两地交流交往平台。今年的台湾创艺生活节重新回归线下模式,设立台湾特色农产品、美食、文创展位,为台湾特色美食、文创精品的展示开拓空间,拉近深台民众距离、促进民间交流。(完)
【光明云说法】为入职而“假结婚” “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
都市情感剧《爱的二八定律》讲述了女主秦施为了满足知名律所入职女律师需已婚的要求,与男主阳华阴差阳错“假结婚”,但是历经种种“真相爱”的故事。“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真的登记结婚?“假离婚”和真离婚哪个算数?这些问题不论是在剧中还是剧外都有探讨的必要。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假结婚协议”vs真登记结婚
秦施为了入职诚与慧律师事务所伪造了自己“已婚”的身份,阳华为了躲避母亲的催婚让秦施假扮自己的未婚妻,二人一拍即合约定了半年的假结婚期限并签署了协议。后来律所在整理档案时要求秦施补齐已婚的材料,二人决定登记结婚,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结婚协议”及婚前财产协议。
秦施和阳华签署的为期三年的“假结婚协议”能否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结婚登记应自愿合法。所谓自愿,即“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所谓合法,即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或者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
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武鑫蓉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领证,且不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到法定婚龄、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婚姻关系对登记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论双方有无感情基础、是否真心建立婚姻家庭关系、登记结婚有何种目的,在法律上都是“真结婚”。因此,秦施和阳华的“假结婚协议”不能对抗二人在民政局的真登记结婚。
“剧中,秦施“假结婚”是为了满足律所苛刻的入职条件,而现实生活中,通过“假结婚”想要达到的目的多种多样,如为子女办理户口、取得买房资格、过户购车指标等。看似一纸简单的婚约能撬动巨大的利益杠杆,实则隐藏着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风险。”武鑫蓉说,第一,人身风险。第二,财产风险。第三,继承风险。
秦施和阳华“假结婚真相爱”的经历固然浪漫,但现实更多的是“人财两空”的狗血。不论从哪个方面看,“假结婚”这种破坏法律严肃性和婚姻神圣性的“饮鸩止渴”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假离婚协议”VS真离婚
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这个概念我们也不陌生。虽然本剧中没有演绎,但是其他的热播剧和日常生活中,为了取得购房资格、逃避共同债务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假离婚真分手”的例子比比皆是。
“假结婚协议”中男女双方为保护个人财产往往进行最清晰的分割,如约定分别财产所有制;而“假离婚协议”中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势必会存在妥协、隐瞒、退让,如将本应平等分割的房产约定为一方所有。当“假离婚”变“真分手”,签署的假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能否对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假离婚”是夫妻双方为获取某一利益约定暂时离婚,待达成目的后再行复婚的行为。与“假结婚”一样,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只能重新登记结婚,但凡一方“假戏真做”不愿复婚,都无法“破镜重圆”。
武鑫蓉说,如果“假离婚”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可依据诉求对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中当事人处分财产的真实意愿进行审查,并从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如果通过举证质证可以确认签署离婚协议并非基于夫妻双方情感破裂而是为了追求其他利益,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财产分割条款无效。如果有证据证明“假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并非双方真实意愿,则应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配。
承载着感情与责任的婚姻不应成为利益的牺牲品。切莫因“小利”失“真情”,最后“鸡飞蛋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