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河北发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
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
本报讯(记者周洪松)日前,河北省印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完善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等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有效解决“三点半”难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河北规定,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课后服务主体责任,以本校师资及场地资源为主,适当补充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社区教育资源、社会公益力量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河北要求,各学校要做好参与课后服务师生信息和活动过程资料管理,科学开展评价。鼓励教师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探索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及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同时持续完善作业辅导质量评价相关制度,强化过程督查。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补课。各学校要针对开设的不同类型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对应的管理、评价及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过程管理。
河北提出,要坚持全校“一盘棋”思维,在实施方案中同步加强作业辅导、素质拓展活动管理和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监管、宣传引导等多方面工作,强化考核监督。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全面加强学校课后服务效能反馈,以家校合力推动课后服务质量提升。强化课后服务绩效考核,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所有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擅建楼层引发邻里纠纷 十年矛盾终达成执行和解******
“问题解决了,我们心也舒服了。”近日,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了一起排除妨害案件,使得十年邻里纠纷终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韦先生在执行和解书上签字时由衷地发出感叹。
韦先生是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某街道38号房屋的所有人,艾先生是与他相邻的39号房屋的所有人。2012年底,艾先生房屋拆旧建新,韦先生认为艾先生新建房屋侵占其房屋楼面空间,双方产生矛盾纠纷。经邻居及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韦先生以艾先生建新房屋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建筑渣土掉落到韦先生房屋瓦面以及新建房屋第四层飘出墙面10厘米侵占韦先生房屋楼面为由,于2015年1月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害。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认定“艾先生房屋第二、三层的墙体均为12墙体,建造到第四层的时候,艾先生将第四层地梁增厚为18厘米,第四层墙体砌成18墙体。艾先生四楼南墙自西向东长达3.78米,砌砖飘出其房屋第三层楼外墙,并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5至10厘米”事实,并判决艾先生于判决生效日期内自行清除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渣土并修复被损毁的瓦面以及拆除其房屋第四层南墙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该判决生效后,艾先生不服判决,向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于2016年11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驳回艾先生的再审申请。后因艾先生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韦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将该案执行完毕。
本以为双方矛盾就此结束,没想到艾先生又顺着第四层的墙面继续加建新楼层,韦先生认为艾先生加建行为也构成侵权,故继续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一审、二审、再审程序审理后,2021年12月,法院最终判定:艾先生自行拆除其房屋第五层南墙飘出侵占到韦先生房屋楼面的建筑及清除其掉落在韦先生房屋瓦面上的建筑垃圾。此时,距离最初双方产生矛盾已经将近十年,艾先生已于2021年6月死亡,其配偶陈女士继承涉案房屋。2022年10月,韦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进入执行阶段。
为真正达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向邻里居民详细了解情况,并调阅了与该案相关的证据资料。经过仔细勘察研判,负责承办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一致认为这起案件有和解的基础,于是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释法答疑,消除双方的对立和顾虑后,再借助邻居、律师热心参与开导,促使双方最终以陈女士补偿韦先生2万元现金的方式和解,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持续十年之久的相邻关系纠纷案得以顺利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何思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