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举行升旗仪式。 沈阳市公安局供图
中新网沈阳1月10日电 (记者王景巍)1月10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第三个警察节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2年工作成绩。辽宁公安高标准履行“三安”使命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和重大安全隐患,累计组织开展59项专项工作及专项行动,违法犯罪总量、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分别下降11.4%、18.4%,命案现案全部侦破。
2022年,辽宁公安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和重大安全隐患,先后组织开展59项专项工作及专项行动,其中,“鉴证缉凶”专项行动破获命案积案、常态化扫黑除恶侦办涉黑案件位居全国前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初步实现“两升两降”目标。打击跨境赌博破案数同比增长177%。食品药品安全领域5起重大案件被公安部评为“典型案例”。“云端”“猎狐”“歼击22”等专项行动屡破大案。禁毒大会战成效显著。
与此同时,辽宁全年侦破6起公安部督办环境污染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多轮次安全隐患“大清理、大清查、大清剿”,对道路交通、“九小场所”和危险物品落实最严格监管措施,辽宁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7%、32.5%。
此外,辽宁公安深化改革,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网上办事质检通过率达99%,被公安部作为全国质检工作标杆。积极推出服务保障民生10件实事,开展“涉企案件、技术保护、聚才引智”三大攻坚战,建成112个公安“网办中心”,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整改,累计评查案件45.6万件。2022年以来,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023年,辽宁省公安厅将以“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打严防治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发展、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为工作重点,忠实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努力为辽宁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