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响中国】维护经济安全 保障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德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是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经济安全,加强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成为形塑我国新时代新安全格局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军事、国土、经济、金融、文化、社会、科技、网络、粮食、生态、资源、核、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人工智能、数据等诸多领域。其中,经济安全是基础。
在和平发展的当今时代,国与国之间的发展竞争突出表现为经济竞争。不仅如此,经济竞争也往往成为某些集团或国家利用资金、科技、能源、原材料等遏制竞争对手更快更好发展的工具。经济竞争衍生经济安全问题,关系国家发展大局,这就使得经济安全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日益凸显。没有经济安全,不但经济发展受阻,文化、教育、社会等领域的安全与发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维护经济安全是国家最重要的职责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飞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到18.5%,提高7.2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经济实力大幅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强大的经济实力为维护经济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确保粮食、能源资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安全,经济发展的安全性自主性有了明显提升。
当然,我们也必须清醒看到,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逆全球化思潮抬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明显上升,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同时,国内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科技、粮食、能源资源、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的安全与自主方面尚有一些短板弱项亟待解决,使推进高质量发展还面临不少卡点瓶颈。因此,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持续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发展与安全是辩证统一的,没有发展,缺乏强大的物质基础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同时,没有安全,难以实现发展的可持续性,已取得的发展成果也可能会丧失。面对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发展要安全,以发展不断夯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石。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先手棋,是巩固经济安全这一基础的重要抓手。
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要以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要领,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保障,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支撑,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重任,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要求,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助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从而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加大。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继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力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并持续显效,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持续巩固经济恢复向好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我国经济这艘巨轮行稳致远。如此,我国经济实力不断跃上新台阶,就能为统筹发展和安全创造有利条件,就能更有底气和力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卡链”“断链”风险加大。因此,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提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捍卫国家经济安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自主创新为根本,利用好“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制度优势,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和自我可控,降低对外技术依赖程度,尽快打破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牢牢掌握科技创新主动权和经济发展主动权。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持续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农机农艺、良种良法等科技突破;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强储备调控能力;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拓展食物来源渠道。
确保能源资源安全。能源资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坚持“以我为主”,多措并举建立和强化多元协同供应体系,增强持续稳定供应的能力;完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向管控,全面实施能源资源节约战略,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逐步退出传统能源。
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性。发挥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尽快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打通堵点、补上断点、解决难点,加快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实现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巩固、提供传统优势产业国际领先地位,打造高中低端协调配合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以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为契机,积极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建立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生态圈并增强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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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政法网络舆情工作的十大创新思路******
寄语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媒体平台的普及,各类社会思潮、现实矛盾、群体情绪汇聚网络空间交互影响,网络舆论场愈加复杂多变,依法妥善处理网络舆情、降低负面事件的冲击与挑战,不仅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地政法机关的本职要求。因此,不论是信息公开,还是热点回应,或是政策发布,最终目的是弥合分歧、减少误读、促成共识、增进公信,为适应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场,政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增强能力水平,提升舆论认可度和满意度。
1 合法性原则需摆在首位
随着法治思维深入人心,舆情处置的法治思维显得更加基本且必要。“依法办理”这一舆情处置关键之道所要求的“规范执法、依法处置”是影响舆情走势最重要的因素。政法机关唯有在依法处置的前提下,在发布内容、时间、节奏等技巧之“术”上采取针对性的舆论引导措施,方能确保舆情态势能快速走出困境。“依法办理”既是舆情处置的关键之道,也是舆论引导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政法机关不能做好依法办理这个“最先一步”,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这些技巧之术将成为“无本之木”。
2强化舆论阵地意识
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大量的网络热点背后其实是社会思潮的较量。以社交媒体平台为代表的新兴舆论阵地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一些负面思潮的叙事逻辑从宏观转向微观,常常聚焦公众的日常生活,通过采取煽情的路径触发舆论共情心理,导致一些偶发的热点个案被上升到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制度层面。因此,舆情应对不仅成为舆论引导重要手段,更应成为争夺舆论主导权的前沿阵地。政法机关需要强化意识形态敏感性,依法依规处理好网络舆情,及时消除个案被舆论场赋予的代表性和普遍性。
3树立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识
随着热点事件的复杂性增加及周期延长,跨系统舆情的连续多年呈现上升趋势,舆情处置工作不再限于某一家政法机关,甚至不限于某一地政法系统。从舆情发酵过程也能看出,舆情治理不止于一家单位、一个地区的责任,执法司法权威与公信力覆盖整个政法系统,一旦某地舆情回应不力,舆论负面情绪会波及并延伸至相关体系内部。换句话说,所有公权力部门都可能面对“塔西佗”陷阱,这就要求舆情处置部门也要树立“共同体”意识。正如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全国各地政法机关需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共同应对舆论压力,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信力。
4认清舆论场的复杂性和风险性
在舆情工作中,无论是负面舆情处置还是正面宣传工作,风险意识一直是政法机关强调的要点,需要充分了解相关工作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更具靶向地采取措施,推动工作呈现实效。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研判相关风险时,不仅要知其然,提高防范意识,还要知其所以然,对当前舆论环境充分的了解,进而做出精准的风险预判及研判。只有看清热点事件背后所附着的社会思潮、舆论风向、议题“靶点”,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舆情发酵阶段做出精准研判,在舆论引导阶段明晰重心所在。例如,近年来接连出现多起与“女权”相关案件,其中四川女子“拉姆”遇害案、成都女子饭馆劝烟被泼水等事件均引发极端女权的罔顾事实的“狂欢”。对于这类带有明显议题特征案件,政法机关就不能以普通案件对待,需要及时预判舆论炒作点和舆情敏感点,增加回应引导工作的针对性和预判性,以免被炒作势力钻空子、揪辫子。
5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需求
当下我们正处在短视频时代,网络热点舆情事件通过短视频的传播增加了发酵速度与烈度,“发酵快而急”“小事闹大闹炸”的趋向十分明显。而一旦舆情发酵,涉事政法机关面对全网舆论的关注压力,常常会出现回应处置不及时而被网民追打的局面。因此面对舆情急速发酵的情况,如果政法机关还按照往常思路,层层上报等审批,网络舆情已经升级恶化,很容易错过了回应舆情的最佳时机。对此,政法机关需要形成适应网络时代的舆情工作思维,在发现、上报、研判、处置、引导等各个环节建立常态化方案,在突发舆情出现后能够从容不迫,不落后甚至能够跑赢网络舆情的发酵速度。此外,在工作方法上,政法机关也需要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分析方法,不断提高舆情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重视舆情溯源和关键节点追踪,找到舆情推手和背后力量,在应对舆情时更加从容。
6重视情绪管理与疏导
后真相时代,感性主导理性,情绪先于事实。网络舆情实质上是社会不良情绪的富集,负面舆情的爆发很多时候是由负面情绪点燃的,舆情最终能够平息也多是因为情绪得到宣泄和释放。对此,政法机关一方面,在舆情风险研判时需要考虑社会情绪的影响,以免踩中“雷区”引火烧身;另一方面,在舆情回应处置过程中,同情当事人的不幸遭遇,关照事件背后的公众情绪,能够有效引导舆论理性表达。例如,2021年5月29日晚,南京新街口发生一起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的事件,其中有市民见义勇为被刺伤引发网民关注,在案件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公安对见义勇为人士表达敬意,表态要加强排查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专门介绍了“胖哥”救治情况。一系列表态及做法既回应了公众“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情感,也满足人们对公共安全的期盼。相反,缺乏情感关怀的通报案例也不少,类似“领导高度重视”“受害者情绪稳定”“情况不便透露”常常招来嘲讽批评,删帖、封口更是堵住人们释放情绪的渠道,必然适得其反。
7不回避舆情、不盲从舆论
舆情并不都是真实的民意,被流量操弄的伪舆情和假民意,具有迷惑性,虚高热度容易令政法机关手忙脚乱,一不小心就被舆情带偏,脱离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和底线,反而使自身负面缠身。近年来一些地方在网络舆情处置中出现“按闹分配”“不上热搜不解决”等不良倾向,变相鼓励了网络水军和自媒体制造舆情倒逼官方处置的现象,其中的反转舆情不仅滋生网络暴力加剧舆论场失序风险,还消耗政法机关的精力与公信力。因此,政法机关对于热点事件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兼顾法理情的有机统一,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舆论检验和时间检验。
8建立舆情风险研判会商机制
近年来,网络舆情已成为公众对现实社会情感和态度的一种常见表达方式。政法舆情作为网络舆情的一个重要分支,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而备受社会舆论的重视。在舆论看来,政法工作代表着公平正义,由此引发的舆情能否有效处置也与公平正义密不可分。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在出现涉政法舆情后,其应对水平较之以往也有了明显提升。但要看到的是,政法机关在面对千差万别的涉政法舆情时,仍将重点放在“应对”二字上,缺乏对舆情本身生成发酵的原因深入分析,在回应、引导和处置层面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这也就导致出现回应缺乏重点,引导方向出现偏离等情况,使得舆情并未因“应对”而平息。因此,政法机关在处置涉政法舆情时,需将重心放在如何做好回应、引导工作上,而非简单停留于“应对”层面。
9强化有效信息供应原则
突发事件发酵速度快、信息量集中、话题扩散频繁,在信息真假不明、传言流行的时候,公众最希望看到来自官方的声音和态度。可以说,舆情工作的效果好不好,很大程度在于信息供给到位不到位。如果官方信息供给不透明、发布不及时,网民根据舆论场现有信息的误导或自身想象,很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判断,给舆论引导工作带来挑战。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发声权的全面下沉令更多人具有“发布者”的能力,足以影响整个舆论场的信息供给格局。因此,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政法机关作为处置主体,需要坚持高效率、高质量、动态化的信息供给方式,尽力放大己方的声量与覆盖面,压缩“竞争者”的影响力。此外,在处理热点事件的衍生舆情或二次舆情,由于此前的舆论势能积蓄,舆情再度喷发时的烈度与广度可能更胜以前,更需要处置部门准确掌握公众情绪、精准回应舆论关切,以稳定、有效、及时的信息供给稳定社会情绪,进而进行舆论引导。
10坚持舆情工作闭环思维
闭环的核心思想是通过有效的舆情管理,形成一个连续、封闭的处置回路,确保舆情处置体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有效衔接。当前,政法机关对于舆情的重视程度普遍较高,组织了专业力量进行网络舆情监测,为防范敏感信息发酵成热点事件发挥出重大作用。但是,目前在实践中,各地相关部门仍有“重开头轻后续”的处置倾向,即舆情发生之后或者发现舆情苗头之后,基本都能比较迅速地介入并作出回应,能够从程序上完成政务公开的基本“规定动作”。但是首次回应之后,后续处置往往不太理想。一旦舆论关注度降低,网民被其他事件吸引而不做关注,那么涉事部门很容易转而放任舆情“敞口”,导致风险持续存在。因此,良好的舆情处置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闭环舆情机制,做到从预警发现到处置善后的全环节覆盖。具体而言,就是在整个处置过程中,政法机关需要密切关注事件发展动态,加强舆论场信息和网情民意的收集,对公众的关注焦点和诉求出现的新变化保持敏锐的感知度,并及时作出审时度势的处置和反馈,以实情工作促使舆情降温。
(作者:法治网舆情中心 编辑:彭晓月 刘思源)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