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积极评价巴基斯坦人权发展成就******
中新网日内瓦1月31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陈旭1月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第42次会议审议巴基斯坦时发言,积极评价巴基斯坦人权发展成就,提出相应建议,祝愿巴基斯坦国别人权审议取得圆满成功。
陈旭表示,中方欢迎巴基斯坦建设性参加国别人权审议,认真听取了其介绍,赞赏巴基斯坦致力于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减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有效打击恐怖主义,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权利,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陈旭表示,当前巴基斯坦正开展洪涝灾害重建工作,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有力支持。中方愿向巴基斯坦提出继续努力减少贫困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等两项建议,祝愿巴基斯坦国别人权审议取得圆满成功。(完)
教育部: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9日从教育部获悉,《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
通知要求,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根据通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确保公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除因重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不适合从教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检查确认后终止协议外,应届公费师范生毕业前一律不得解约。公费师范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须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解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部属师范大学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落到实处。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1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